海南南渡江一级支流龙州河屯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公告
南渡江一级支流龙州河屯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设计(项目编号:hizw20241127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7 17:2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渡江一级支流龙州河屯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设计(项目编号:hizw20241127001)已由屯昌县行政审批局以屯审服项目【2023】91号、屯审服项目【202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屯昌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屯昌县屯诚镇福永村附近林地及河滩地,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3.7亩(6.26万㎡):本工程主要包括管线工程、尾水湿地建设和长效管护,具体为:
(1)、管线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厂出水至项目区内配水井以及配水 井至接触氧化塘的重力流管线,接触氧化塘至潜流湿地的压力流管线和潜流湿地至表流湿地、表流湿地至吉安河的重力流管线。
(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接触氧化塘、潜流湿地、表流湿地构建。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9868m², 其中潜流湿地约27559m²,表流湿地12309m²。
(3)、长效管护措施:运维主体为屯昌县水务局,运维资金由市县 统筹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日常管理、定期监测,通过工程实施期和运营期各项管护措施实施,保证工程措施长治久效。。招标控制价2,007,1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南渡江一级支流龙州河屯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hizw20241127001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20071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达到国家工程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