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疾控中心污水采样器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疾控中心污水采样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于2024年12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JM-2024-11-01478-14
2、项目名称:长春市疾控中心污水采样器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30000.00元
4、采购需求:长春市疾控中心污水采样器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验收合格。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