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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402g2411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2023年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富发改[2023]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六小提升泵站和永兴泵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2023年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六小提升泵站和永兴泵站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富锦市永兴泵站及六小泵站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供货。
2.4供货地点:富锦市城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地埋式一体化预制泵站2座,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所示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配件、现场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供货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及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05万元,其中永兴地埋式一体化预制泵站控制价为360万元、六小地埋式一体化预制泵站泵站控制价为2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
3.2信誉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