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
2.2建设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厂。
2.3建设范围:本工程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
2.4项目概况:现就土主污水处理厂在生产运行中发现局部存在安全隐患:
1、粗格栅、曝气池、底下管廊室等5处无气体报警装置,需增设。
2、上屋面爬梯灌笼需整改增设防爬措施。
3、闸门井螺杆晃动较大,需加固,增设爬梯及盖板。
4、加药间需增设检修平台以便后期检查。
5、生物池需开设观察孔
6、曝气池地面空隙间隔较大,在生产过程中有人员掉落的安全风险,需对空隙处加复合格栅盖板。详见技术附件。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质量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7质保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须具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项目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