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28 数据编号: 705763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黑龙江黑河市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施工公告

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施工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KGK202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施工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黑市农字〔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预算财政审计后结余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施工
2.2主要建设内容:本次补充设计规划田块改造26.28亩,沟道防护1.329km,生产路(砂石路)2.441km。
2.3招标控制价:4286887.12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海星镇兴旺村、海星村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4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8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