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市某部房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
1.2本招标项目 某部房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二次) 已由 某部上级以 /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 内部自筹 ,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盘水市。
2.2建设规模:墙面改造、室内装修、门窗更换、绿化改造,沥青路面改造,设施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投资估算价:4812441.52元。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遗书、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缺陷责任期修复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