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县修河流域堤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告
永修县修河流域堤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修河流域堤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朝阳等6座万亩圩堤新出现的险情先期实施应急处理,工程治理范围全长21455m(其中:堤身堤基等防渗处理长度19415m,堤身塌陷处理长度180m,堤外坡防护处理820m,堤外填塘处理长度2300m,堤内排水沟修复处理长度200m,崩岸险情治理长度300m)。建筑物除险加固19处;项目总投资约20305.48万元。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承包控制价为16568.58万元,其中设计费128.92万元;工程建安费约16439.66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