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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数据编号: 706313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山东烟台市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E3706002318005749(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置服务)已由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莱州市佳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莱州市2.2 建设规模: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置服务),该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后王门村东南,占地约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及浓缩液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理完毕后,所有设备由服务方撤出并恢复安装区原貌。项目投资额约6744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处理完毕。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4 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2.5 招标范围:对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及浓缩液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理完毕后,所有设备由服务方撤出并恢复安装区原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注册人员经核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评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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