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代理机构公开评选
为规范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我局拟公开择优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单位“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业主: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代理机构公开评选
三、项目概况: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2024年在武胜县城区设置2个腌腊制品熏制点位为群众提供免费熏制服务。
1年熏制设备租用及运维服务费用共计10万元整;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根据《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工作,预算费用共计15万元整。
四、代理服务准则:
在下列授权委托范围内从事代理采购招标的服务工作: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组织采购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用专业技术为委托人提供政府采购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三)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合理解释采购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判断;
(四)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五、服务范围及代理工作主要内容 :
(一)拟订采购招标方案,向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的),组织对潜在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三)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
(四)依法依规通过发布采购项目公告/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五)依法依规组织及发售采购文件;
(六)组织开标(启)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等工作;
(七)协助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定标,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制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八)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九)依法向中标人/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以及发出或发布与项目相关的其它通知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