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际公司萍乡市东源水库复建道路及桥梁EPC总承包项目(道路9-3、双凤山中线)钢筋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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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公告
我公司拟对萍乡市东源水库复建道路及桥梁EPC总承包项目(道路9-3、双凤山中桥)钢筋物资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萍乡市东源水库复建道路及桥梁EPC总承包项目(道路9-3、双凤山中桥)钢筋物资采购。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萍乡市上栗县东源乡,为东源水库的复建道路,本项目施工范围为道路9-3、双凤山中桥,其中道路9-3为四级公路(Ⅰ类),设计速度为15km/h,起止点为老路-伍家冲,长度1Km;双凤山中桥全长90.4m,宽8m,采用预应力小箱梁。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萍乡市东源水库复建道路及桥梁EPC总承包项目(道路9-3、双凤山中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钢筋的供应等,中标人负责将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运抵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所有材料的供货、运输、装卸等,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4、控制价:进货(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当天上午在“我的钢铁网”公布的相对应品牌萍乡地区钢筋市场价基础上浮动报价下浮不小于10元/吨。(系统报价请各位投标人按控制价填报,具体下浮金额以投标文件填报的为准,投标价超过控制价将被判定为废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报价时钢筋品牌须为南钢、新钢、萍钢等同档次品牌钢筋。
3、本次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金额不少于45万人民币的钢筋材料供应业绩。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同条款:详见后附件《合同协议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