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已经徐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委发【202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黄河南路至夹河街。
3.2工程规模: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建设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本工程隧道断面面积12.5m×5.45m=68.125㎡,隧道长约70米,上盖面积约3700平方米。
3.3招标范围:黄楼公园环境整治-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及其他方面工作。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工程共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01日(含)以来监理服务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包含城市隧道工程或地下通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类似工程业绩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上链接,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若类似工程业绩不能体现城市隧道工程或地下通道工程内容,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5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