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广饶县淄河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广饶县淄河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饶县淄河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已由东营市水务局以东水许可字【2019】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饶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162001001;SDGP370523000202402000268
(计划编号:37052300030910120240013)
工程名称:广饶县淄河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施工标段划分及计划投资如下:
施工标段:计划投资528.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5年1月10日开工,2024年2月9日竣工,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
渣土类型及数量:无。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应对投标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承诺书,招标人将对中标人项目经理在建情况进行核实;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