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绥芬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汪清县绥芬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12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QGL[2024]-254
2.项目名称:汪清县绥芬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0000元
5.采购需求: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
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