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黟县“五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柯村镇供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黟县“五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柯村镇供水工程已由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黟发改投【202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柯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黟县柯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黟县“五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柯村镇供水工程
2.2项目编号:HJYGC2024G051
2.3建设地点:黟县柯村镇
2.4建设规模:约2008.86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配水工程及附属构筑物、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0088554.63元
2.10项目性质:水利水电工程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工程合同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农村规模化供水(饮水)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的工程项目。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工程合同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农村规模化供水(饮水)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