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勘察设计标段一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 年)勘察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 年)勘察设计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农〔2024】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2)规模:2025 年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13.00万亩,其中:工程固沙8.00万亩,封沙育林草 5.00万亩的勘察作业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设计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51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5 年)勘察设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17.41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45.0天
招标范围:2025 年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13.00万亩,其中:工程固沙8.00万亩,封沙育林草 5.00万亩的勘察作业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设计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并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1名农林相关专业类正高级职称及1名农林相关专业类高级职称人员(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须具备农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