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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数据编号: 70698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项目编码:SZ0404G2411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抚发改字〔2024〕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城区污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抚远市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 3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1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0  月 30  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96239106.03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存疑时,由招标人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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