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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数据编号: 706993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富锦市2023年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2023年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2023]1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超长期国债和一般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市政排水工程,南八街、向阳路、正大街、小新一街、等九条道路,铺设污水管网3045米、雨水管网5349米、给水管道521米,提升泵站两座。
   二标段:巷道排水,东持巷、东创巷、东恩巷等共计28条巷道,雨水管网9347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富锦市。
2.3计划工期3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5437939.19元,二标段27406196.49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合法有效)。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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