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项目规模:新建管网17.56公里,改造管网6公里。安装更换主要管径DN150~DN1200,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315座及其他污水处理附属设施。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6657.00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15231.5300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招标内容: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全部设计工作;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竣工、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将项目整体移交业主、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士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施工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单位;
(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士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