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万方及其配套设施)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万方及其配套设施)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S-2024-088
项目名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万方及其配套设施)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万方及其配套设施)运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十万方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按一年度一期签订,一年承包期满后招标方将根据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招标方评估满意度合格,方可续签下一期合同,服务不合格,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确定服务单位。续签不超过 3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其中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2024年5月-2024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