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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30 数据编号: 707074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四川广安牌坊村建川博物馆聚落项目新建地块3#楼双层夹胶红色镀膜玻璃窗及栏板采购(含安装)公开询价公告

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广安牌坊村建川博物馆聚落项目新建地块3#楼双层夹胶红色镀膜玻璃窗及栏板采购(含安装)(下称“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安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牌坊村建川博物馆聚落项目新建地块3#楼双层夹胶红色镀膜玻璃窗及栏板采购(含安装)。
(三)项目概况:广安牌坊村建川博物馆聚落项目建于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村,新建地块:19791.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83.69平方米,包含商业721.2平方米,博物馆8366.67平方米,服务用房279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07.49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6#楼,层高2至3层)。
(四)实施内容:完成新建地块3#楼设计施工图载明的外立面双层夹胶红色镀膜玻璃窗及栏板采购(含安装)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材料转运、龙骨安装、玻璃安装、塞缝、打胶、清洁、收边收口等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安装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佛手西街。
(六)安装工期:施工总工期为20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七)安装数量及控制价:暂定数量201㎡;控制单价(含税)为:590元/㎡;控制总价(含税)为:118590.00元。
  
(八)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九)质保期
1.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有高于前述期限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中选人应有专人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若中选人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若因中选人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采购人将视为中选人不履行保修责任,有权自行或安排第三方履行保修责任,但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加收本次保修费用10%的劳务费由中选人承担。
  3.质保期内,若因中选人原因需要维修的,其费用由中选人承担。若因采购人原因需要维修的,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十)计量及支付
1.计量:按实际安装完成双层夹胶红色镀膜玻璃窗及栏板采购(含安装)面积㎡计算(搭接不计算面积),所以龙骨、构件、卡扣、辅材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进度:甲乙双方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作为排产定金;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由甲方一次性免息付清。
3.支付方式:中选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并办理结算手续后,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合同中选人指定帐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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