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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30 数据编号: 70714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市启东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8#达标区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启东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8#达标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8#达标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天扬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紫薇路以北、头兴港河以东、庙港河以西、中央河以南,面积约3.45平方公里。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5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所示范围内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检查井、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t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施工内容中必须含给排水工程占比20%以上),并承担项目负责人。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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