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七十四)(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七十四)(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七十四)(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复兴路40号院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改造面积为105042.9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764.4331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9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10#、14#、18#、28#、29#、83#、88#号楼的楼本体综合改造及室外公共区域改造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 其他 领取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
(2)外地来京投标人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为便于投标人信息登记,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要求:具备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投资额在6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80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或设计概算金额);b.施工业绩要求:/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