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3]432号、阜发改[2024]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阜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阜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编号:YCZBBD2024-054;建设地点:董家沟口村至下游2.56km 段沙河,河道长度2.56km;建设规模及内容:(1)河道清淤疏浚长度2.56km。(2)岸坡防护4.90km。(3)4m宽车行道1.34km,人行步道1.05km。(4)截污沟1.13km。(5)人工湿地 510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