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高安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高安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技术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高安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为高安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提供技术服务,项目投资额1200000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高安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专题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金额:120万元。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高安市经济作物供水成本核算报告》和《高安市矿山灌区水权分配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编制,其他改革服务内容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进度满足业主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确保成果质量,并通过技术审查。
2.6质量要求: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得法人证书。
(3)、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水利水电专业)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服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6)、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