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任泽区蓄滞洪区排涝泵站项目一标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蓄滞洪区排涝泵站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任泽区蓄滞洪区排涝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区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任泽区蓄滞洪区排涝泵站项目一标段:施工工程2.1.2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境内。
2.1.3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新建10座排涝泵站、维修1座留垒河泵站,其中4座为灌排两用泵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2025年6月底之前完工。
2.1.6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工程,二标段为施工监理;
2.2 招标范围: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