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红星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大庆市林甸县红星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林甸县红星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3】6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林甸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市林甸县红星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大庆市林甸县
2.3建设规模:对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红星村三屯、四屯、五屯、六屯;建新村一屯、二屯、三屯、四屯、五屯,林甸镇和平村一屯、二屯、三屯、四屯、五屯、六屯、七屯、八屯、九屯,红旗镇黄花岗村一屯、二屯、三屯、四屯、五屯、六屯、七屯、八屯、九屯;永胜村一屯、二屯、三屯、四屯、五屯六屯、七屯、八屯、九屯、十屯、十一屯、十二屯、十三屯十四屯,共计3个乡镇5个行政村41个自然屯 933 户居民住宅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每户建设室内排水收集管道和排水出户管道及1套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将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处理,单套设备处理规模为300l/d。该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79.9m3/d,最大处理能力为 1119.6m3/d。上述内容以实际为准。
2.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307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控 制 价:22441023.34元 (其中设计费:215000元;工程费(含设备):22226023.3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