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改造监理公告
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改造监理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改造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淮北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编号:无。
1.4
招标人:淮北市康源地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康源地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改造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 HBGC24190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4190001 ;
2.5 建设地点:淮北市;
2.6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0000万元,主要包括:新建深度处理系统(包含中间提升泵站、后臭氧活性炭池、201#变电站、控制室)、稳压配水井、预臭氧接触池、工业水清水池、送水泵房、基坑支护、液氧站及臭氧制备间、机修仓库、202#变电站 、化验中心及调度中心 、一体化污水泵站 、景观绿化、海绵设施、厂区围墙大门、室外工程及现有混合池、沉淀池改造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30000万元,监理费约188.24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2.9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质保期满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按照国家保修期限规定。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工程监理费约188.24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