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海荣新园、炮台山小区、中立花园、权晖花园、华达花园、岭景小区、珠海支队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珠海支队小区、炮台山小区)修改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人民币11209272.12元(含暂列金533774.86元)”
修改为:“■人民币10092145.15元(含暂列金480578.34元)”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209272.12元(含暂列金533774.86元)”
修改为:“■人民币10092145.15元(含暂列金480578.34元)”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按照[533774.86]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按照[480578.34]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431707.40]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382094.30]元报价,不得竞争。”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6工期要求“■其它事项: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中标人应及时做好进场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否则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6天开始计算。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中标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