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公告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晨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区城市建成区范围。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改造璧山区殡仪馆排水管网,起于青杠街道塘坊社区14组,沿狮子河沟敷设,管径均为dn300,长度约为2300m,检查井约148个,重力排放至狮子场镇(双狮社区曾家面坊)指定检查井;拟改造青杠云台田园排水管网,起于青杠街道塘坊社区17组农民新村,沿青杠网红公路敷设,管径dn300,长度约为3900m,检查井约为285个,重力排放至青杠塘坊,再提升至(塘坊东五路)指定检查井。拟改造璧山旧城区雨水立管约22公里,雨水管网管渠约5公里,新建雨水检查井约350个、雨箅约80个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