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东乡路、体坛路等污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1001G2411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萝北县东乡路、体坛路等污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萝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萝北县东乡路、体坛路等污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萝发改发[20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萝北县排水事业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标(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萝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华街、光明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萝北县东乡路、体坛路等共计8条街道下原位改造d600污水管线2743m,新建d600雨水管线2743m,新建雨水连接管695m,改造配套雨水口150座,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10560㎡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30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6530643.53元
2.8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9、10、11月份)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