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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 数据编号: 70848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政服投资〔2024〕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国企0%、私有0%,项目业主为阜宁县水务局,现委托盐城市阜民美居建设有限公司代为招标,招标人为盐城市阜民美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阜宁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阜宁县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主要根据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要求,对通榆河北陈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保护区范围内10条支河进行河道整治,两岸建立生态缓冲带以及项目涉及的绿化补植、退耕(渔)还林、泵房地坪出新、监控系统、高锰酸盐应急投放装置、标志(警示)牌、金属隔离网、S329大桥排水、水厂配套项目建设等。本工程涉及的绿化部分,需要满足两年养护期,养护期满后成活率保证达到95%以上,不满足要求的,按甲方要求进行补植。工程预算价:909.6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对保护区范围内10条支河进行河道整治,两岸建立生态缓冲带以及项目涉及的绿化补植、退耕(渔)还林、泵房地坪出新、监控系统、高锰酸盐应急投放装置、标志(警示)牌、金属隔离网、S329大桥排水、水厂配套项目建设等,本工程涉及的绿化部分,需要满足两年养护期,养护期满后成活率保证达到95%以上,不满足要求的,按甲方要求进行补植。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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