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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 数据编号: 708823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湖北孝感大悟县滠水源头彭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大悟县滠水源头彭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dw-202411sl-017001001)-变更澄清通知

 
大悟县滠水源头彭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人员要求①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②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资格;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说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的人员资格要求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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