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项目概况:
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罗垌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4-35
2、项目名称: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罗垌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总投资金额:约2772.9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新建大坝隔振墙,大坝上游坝坡培厚,溢洪道进口段延长扩宽,拆除重建溢洪道底板及陡坎段,重建放水管等。
5.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容
(1)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罗垌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罗垌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5.5招标范围:
(1)施工标: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①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②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
(2)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5.6工期要求:
施工标: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90日历天。
监理标: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5.7质量要求:
施工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标: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5.10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类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施工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允许超过2家),监理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