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东新城新材料产业园水利配套工程一期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投资[2024]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 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该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宁波市宁海县三门湾古渡海塘桩号K1+000处外海出口位置,布置于现状海堤内侧塘裙,工程承担着排涝和挡潮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