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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4 数据编号: 709175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海南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A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a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a段监理 已由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a段监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江东新区水质净化中心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工程(东营西路的文营西三路以西段、东营环路、淘沙路、琼山大道的江东大道以北段、东祥路、文营路、文营西三路、东营一横路、东营东路、东营西一路、东营东一路、江东大道一期的淘沙路以西段)、江东大道二期(林海三路以西段)污水系统完善工程、美灵南三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2.3 项目地点:海口江东新区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88788.5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本省(不得跨省担任)2个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时担任2个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是否有在监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册证书、以及2024年8月-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因当地政策原因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这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的,须提交当地社保部门相应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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