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良相坡蓄滞洪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良相坡蓄滞洪区建设项目已由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2023]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卫辉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良相坡蓄滞洪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卫交采2024GZ064号
项目涉及卫辉市顿坊店乡、城郊乡、上乐村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退水沟道2条长3.57km,重建桥梁2座;新建、加固围村堤19条长31.15km,修建路口闸51座,穿堤涵闸21座等,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3 个标段。其中施工 2 个标段,监理 1 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2标段: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3标段:监理标,主要内容为施工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730日历天。
监理标: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
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随施工工期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招标控制价:
第1标段:48618246.96元
第2标段:52200529.55元
监理标段:1008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将相应证明材料附入投标文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4)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委托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