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氢氧化钠运输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项目内容:氢氧化钠运输服务。
2、服务地点及内容:氢氧化钠由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装车站台运至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卸车区,运输距离约220公里,承载车辆载重不得低于33吨,运输次数约80车(运输自昊华宇航公司至鹤壁龙宇公司单车运输一趟为一车)。具体业务量可根据客户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单次运输次数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后,一季度结算一次。
4、其他要求:报名供应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具有相关业务内容。
5、运输要求:
5.1自货物装上乙方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的任何毁损、灭失、污染以及引发承运人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风险和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2甲乙双方约定货物磅差(负偏差)部分以及产品质量的损失由运输单位负责承担。损失部分由乙方按甲方的货物价值进行赔偿。
5.3乙方承运甲方产品的车辆进厂装货之前必须做到罐体干净、无异味;必须保证为专罐专用。送货后回程需空罐,不得运输其它化工产品(即除了承运甲方产品外,不得再承运其他公司的任何物品)。货物运输至甲方后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运费也不再支付。
5.4车辆要求: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油运输载货汽车,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载货运输汽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近一年在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近一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或服务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投诉,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