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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4 数据编号: 70970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控制室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控制室改造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控制室改造工程,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站控制室及磅房完成室内装饰(包括吊顶、线路及插座布设、安装灯具、墙面找平刮腻子刷漆、隔墙重做、地砖恢复),室外安装雨棚,地面硬化铺设地砖,搭建杂物间等。
2.2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相关内容
2.3建设地址: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4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对应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人员在本项目不得相互兼任。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1名)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其他在建项目履职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提供安全员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应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4、投标人应承诺自行合法合规施工,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提供承诺在要求的工期内(20天)完成施工,若施工延期,每延期一天按中标金额的1%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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