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190-K0+569)道路及排水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190-K0+569)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5247001001
1.招标条件
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190-K0+569)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苍发改投[2014]43号(项目代码2019-330327-78-01-027866-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南路(K0+190-K0+569)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597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561 万元,建设规模: 西起公园南路桩号K0+190,东至现状城中南路与公园南路交叉口,道路全长379米、道路红线宽24米等设施同步建设。建设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道路、给排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561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