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科技珠电公用系统改造项目管道物资采购(第二批)公告
各响应人: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电力科技珠电公用系统改造项目管道物资采购(第二批)项目,现就本项目的物资以询比方式选择成交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内容及要求:电力科技珠电公用系统改造项目管道物资采购(第二批)
1.1、项目内容详见第四部分之附件7分项报价表;
1.2、本次采购中的项目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需分批次送货。
2、服务地点:广州南沙区珠电路广州珠江电厂南沙项目部;
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已落实。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之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燃煤或燃气发电厂管道或阀门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
备注:响应文件上传ip地址如出现雷同,将被否决。
三、项目要求:
参考第三部分合同文本有关条款。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1.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的;
1.2、不同报价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1.3、没有按采购项目描述要求(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期等)报价;
1.4、报价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的,经采购人核实批准的。
1.5、报价响应人被询价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2、报价标的: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以及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支持、现场调试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定标后不再增加。
3、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拦标价(含税),开启密封报价前不公布。
4、请在电子平台填报价格并按照附件报价函格式报价(以第四部分格式上传)。本项目以含增值税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由三位(含)以上评审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