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2-04 17: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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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古城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古城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汀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长汀县古城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长汀县古城河;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178万元,治理河长约18.63km,分4段实施,每段须单独出具初设报告及单独初设审批,勘察设计费约为195.3万元(暂定,以实际到位的上级补助资金及中标费率结算);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及岩土试验、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5 最高控制价:1953000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批复;
2.7 服务期限:5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②施工图设计依建设单位要求而定,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③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