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慈溪市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横河镇大山小流域)监理的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本发包项目慈溪市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横河镇大山小流域)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4〕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横河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建设地点:位于横河镇。
建设规模:新建溪道挡墙2069米,新建游步道412米,新建挡墙衬砌139米,路面改造提升1674平方米,新建排水沟305米,拆建人行桥4座,新建桥梁2座,拆建拦水堰2座,湿地改造1处等。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5级,临时建筑物等级5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发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