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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710077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临城县泜河县城下游段河道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泜河县城下游段河道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临城县泜河县城下游段河道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临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城县泜河县城下游段河道治理提升改造,主要包括河道疏浚3.8KM,岸坡整治6.49KM,岸坡防护12.51KM,修建防汛路15.98KM,新建防汛连接桥1座,改建桥梁1座。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证书。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副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需具体到人员,投标单位出具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额而不具体到个人的,视为无效)。注: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相关退休资料)。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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