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邱县行政审批局以邱审批字〔2024〕234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邱县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6个,垃圾清杂 18689 ㎡,垃圾清运5507m3,垃圾存放点6个,水系连通管网300m,护栏1645m,绿化 2126㎡,透水砖 1000㎡,生态护坡4320㎡。(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水、净化水量32482m3,清淤量6432m3。(3)生态修复:曝气增氧设备4套,坑内土方倒运864m3,水回用设备2套,水生植物种植3003㎡。(4)其他:标识牌6个。 2.1.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古城营镇古城营村、邱城镇贾街村、陈村乡陈二村、陈村乡陈三村。共计 3 个乡镇 4 个村庄 6 个坑塘。 2.1.3计划工期:12个月。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