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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710301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新增应急抢险设备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新增应急抢险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新增应急抢险设备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新增应急抢险设备项目
2.2设备采购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几江污水处理厂
2.4供货期:30日历天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代理或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1个类似抢险设备销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销售清单至少包含潜水排污泵、发电机组)。
3.3投标人应确保所供设备为全新,且为原厂正品。(提供厂家授权,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水泵、发电机组、管道潜望镜、管道内窥机器人)须由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原厂售后质保服务,且原厂售后服务期一年(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中标后提供“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中标后不能提供,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3.5投标单位应保证供货的及时性,承诺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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