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投标文件第六章中“
三、报价表”和“
五、响应方案(一)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是按照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一招标设备清单进行编制还是按照附件《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增值税一般计税)(动态一)241128-控制价》进行编制?当两者不一样时,以哪个为准?招标文件正文中的附件一招标设备清单中“电气自控系统”中的设备清单(存在缺项)与招标控制文件中的“电气自控系统”清单不一致,是否以控制价文件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一招标设备清单为准。
疑问2:《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增值税一般计税)(动态一)241128-控制价》中关于“D.1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和“J.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中暂估价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项目暂估价283万(J.1表中第4项“机架”不计入暂估价)。
疑问3:招标文件附件一设备清单中设备与《中国蚌埠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增值税一般计税)(动态一)241128-控制价》“J.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对应关系是否如下?对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内容是否可以在投标时整体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