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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71061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移交锅炉房高压改造10KV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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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移交锅炉房高压改造10kv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移交锅炉房高压改造10kv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齐齐哈尔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2017-230200-44-03-0170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三供一业”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热)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移交锅炉房高压改造10kv用电工程
2.2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2.3建设规模: 九个锅炉房:纺织锅炉房(纺织9#楼锅炉房)、劳动锅炉房(纺织21#楼锅炉房)、自卫锅炉房(自卫小区锅炉房)、团结锅炉房、七校锅炉房(七小锅炉房)、一号锅炉房(南树园小区锅炉房)、六中锅炉房(太平路小区锅炉房)、炮台锅炉房(炮台小区东侧锅炉房)、炮台俱乐部锅炉房(炮台俱乐部)高压改造10kv用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1 月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02 月 15 日,总工期: 41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295.2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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