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经开区水磨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绵阳经开区水磨河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绵阳经开区水磨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绵阳经开区水磨河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经开经科发〔2023〕67号、绵经开经发〔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科经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科经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绵阳经开区水磨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经开经科发〔2023〕67号、绵经开经发〔202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针对水磨河河道及两岸河岸进行水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生态缓冲带工程、河道生态护岸工程、水域田沟塘协同生态调控工程。河岸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150000㎡;河道生态护岸工程:建设生态护岸1800m,河道内源治理2000m。水域田沟塘协同生态调控工程:建设生态沟渠2135m,生态塘14120㎡。
2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 、建设地点:
绵阳经开区水磨村。
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