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公告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码:2310-330522-04-01-1348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8100万元,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施工内容a、构筑物、建筑物土建工程包括: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磁混凝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加药间、贮泥池、水质检测间、污泥脱水车间-污泥料仓、工艺污水管道基础、基坑支护工程;b、室外工程包括:沥青混凝土道路、混凝土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花岗岩侧石、透水砖铺装、海绵城市、深层搅拌桩、成品岗亭、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围墙、绿化工程;c、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非工艺管道、室外工艺管道、室外电气系统(不包含高低压配电设备、10KV外线)、室内安装(不包含强电、弱电工程、室内工艺管道及设备)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土建按照5万吨/天一次性建成。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