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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71096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系统优化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脱盐水扩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系统优化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脱盐水扩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系统优化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脱盐水扩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系统优化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脱盐水扩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4-10-243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厂脱盐水厂房内
2.5 建设规模: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系统优化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脱盐水扩建(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6 合同估算价:980万元
2.7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工期为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的所有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8 招标范围: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皖维公司污水处理场系统优化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脱盐水扩建(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文件、施工图纸等内容。
2.9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制作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10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的30%作为总承包合同预付款。付款前,承包人须提供预付款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所供设备全部到达现场后,发包人再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付款前,承包人须提供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结束平稳运行7天后,能够满足生产工艺各项指标后,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确认书,投标方提供合同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再支付本合同总价30%,预留10%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均为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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